【双花】断点

很ooc,人设时间线会和原著不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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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K市的大街上。

春光明媚,舒适的温度让他不禁眯起了眼。

路,还是那些路;街,还是那条街;两旁的建筑大体没变,最多只不过是换了商铺的招牌。

拐进再熟悉不过的胡同,他笑了。原来,它还在。

这里是一家不起眼的烧烤店,以前经常来,和老板娘很熟络。虽然门面已不同于往日,但他还是在瞟到建筑的第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他看到老板娘站在店铺里,探出半个身子,向街上张望。

“老板,又等着收货呢?”他笑着走上前,迎上老板娘诧异的眼光,“好久不见,生意还是这么好!”

“哎呀,真是你啊!”胖嘟嘟的女人用围裙擦擦手,眼睛依然瞪得很大,“我以为是认错人了!呵,你这一走,好几年了吧?当时都没跟我打招呼,还以为哪一顿没让你吃好,再也不来了呢!怎么,现在回来感受老口味了?”

“是啊是啊,想您的手艺了!几年没吃到好吃的烧烤了,这回要好好享受一下!哈,老规矩,八折优惠,还有么?”

“那还用说,自己写菜单儿!”

他习惯性的坐在临窗的那张桌旁,写上自己心仪的美味,那些菜名,早已烂熟于心。

老板娘过来了,“原来店里的招牌菜都还记得啊,真是不简单哦!今天都打五折好了!还想吃什么,尽管点!”

他咧嘴笑开了花,“哈哈!老板,你这是变相多让我掏钱啊!点这么多,不还是要我掏钱?”

“果然一别几年不一样了啊!”老板娘接过点菜单,“那时你可不这样,一听说有优惠,恨不得把所有的菜都吃一遍。要不是有孙哲平那孩子拦着,你非得把自己卖在这儿当小工不可。”她停了停,瞪着他,“说起孙哲平,他也很久没来过了。最近见过他没有?”

他低头自嘲的笑了一下,接着又是一脸灿烂,“一会儿您就能见到了!”

老板娘疑惑地皱皱眉头,忙着招呼其他人了。

张佳乐静静地透过玻璃窗看着外面的景致。匆匆走过的行人,偶尔穿行的自行车,每个人的脸都被阳光照的金灿灿的。其实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景致,只不过是他的习惯动作罢了。当年练习闲暇,他和孙哲平经常这么面对面坐着,等待老板娘上菜。有一次,孙哲平突然对他说,张佳乐啊,你看外面的景色多好!他扭头向外看,什么都没有,只是空空的街道,于是他狠狠地把眼光瞪回来。孙哲平笑了笑:多普通的一条街,普通得没人注意它。张佳乐啊,我们的生活也像这样,多好。

当时左侧胸口有什么东西小小地震颤了一下,然后,他笑了。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如同他的心。

 

付过账,向老板娘道别。胖女人还有些舍不得,“还想和你聊聊天呢,干嘛走得这么急?好吧,下次把孙哲平带来,我再给你们打一次五折。真奇怪,从原来就开始喜欢看你们俩一起吃饭的样子,我是不是中邪了?”

也许就是呢!他坏坏地想了一下,走出店铺。

前面是K市有名的翠湖公园,多少年了,碧漪亭依旧矗立在公园湖面的正中,草坪上仍旧开着朵朵小花。他习惯性地坐在一张被白杨树荫遮蔽的长椅上,这是他和孙哲平经常坐的长椅。为什么钟情于它?他也说不清楚,也许,只是习惯了。当年为了霸占这张椅子,他曾和孙哲平搞过无数恶作剧,刷油漆、粘口香糖,无所不用,直到它恶名在外,让所有人都对它避而不及。更甚,在一个月静夜深的傍晚,他俩竟然打着手电筒,在椅面底下刻上了“孙哲平张佳乐专用御椅”十个大字。于是,这椅子成了他们的户外固定资产。

长椅没有一丝的损坏,只是刚刚被刷过了漆,纯白的颜色很舒服。他摸摸木质扶手,闭上眼睛,享受着久违的感觉。

不知不觉,在暖暖的庇护下,他竟然睡着了。朦胧睁开眼时,已是太阳西斜。深吸一口气,伸伸懒腰,好久没有睡得这么安稳了。

 

街旁的小店在路面上留下长长的影子,他一边慢慢走,一边左右环顾着。

前边的面包店,传出阵阵醇香,是张佳乐熟悉的味道。和孙哲平一起建立百花战队的第100天,他从这里订了个大大的蛋糕,上面铺满了娇艳的玫瑰花瓣。虽然事后被孙哲平笑称为小姑娘行为,但当时收到蛋糕的孙哲平还是感动得眼睛里亮亮的。

隔壁是家服装店,虽然小,却是他的最爱。有一次选衣服,他看中了一条紧身裤,那是当时的流行款。可是孙哲平死活不让他买,说穿上像个小流氓。那是俩人他刚刚在一起,张佳乐当时就叫嚣了,倒不是为了那条裤子,而是孙哲平说完那句话后,店里的小姑娘都捂着嘴吃吃地笑。谁敢让他张佳乐下不来台?谁都不行,包括他孙哲平!于是,店里所有的人瞪着眼睛吐着舌头,看着张佳乐当场以高出市场价两倍的价格买下了那条裤子。虽然事后,他手里攥着空空的钱包,心里叫一个疼;虽然买回去后,即使孙哲平用各种方法挑逗过,张佳乐愣一次都没穿过,让孙哲平暗自感叹他家可爱小花的强大意志。哼,谁爱穿谁穿,反正没他什么事儿!他不要当小流氓!

再往前是家花店,貌似店面比以前大了。那时的张佳乐非常喜欢紫色玫瑰,那妖娆的颜色中仿佛跳跃着无数起舞的精灵。可跑遍了城市大大小小的花店,却终究没有结果。那天,自己无聊闲逛,在这家店看到了梦中的紫色,便着了魔似的冲了进来。店主解释这是别人预定的花,不能卖,急得他差点儿抱起花撒丫子跑路。当他气呼呼地回到宿舍,委屈地窝在孙哲平怀里,欲说还休刚才的经历时,门铃响了。下一秒,张佳乐傻了吧唧地从送花人手里接过了一大捧晶莹的紫色,至于什么时候签的字,什么时候走回到沙发旁,他都忘得一干二净。直到孙哲平歪着头瞅着他,拍拍他毛绒绒的头问“乐乐啊,怎么了?让花吓傻了?”的时候,他的眼泪才如长江之水般延绵不绝。

事实证明,这次事件,张佳乐没有被花吓傻,倒是孙哲平被他吓得再也不敢预定紫玫瑰了。

什么都没变,真的没变。他望着看不到头的街道,心里说不出的温暖。


余辉沉落,路灯逐渐亮了起来。他知道这盏路灯对他的意义。

那是一个清凉夏日的夜晚,孙哲平在这盏灯下与他一吻定情。那个吻柔软而绵长,孙哲平温热的舌头不断地勾引着他,他羞涩地探入对方的口中,轻轻地试探着着、搅动着。孙哲平那看似厚实的唇,触碰起来却是如此让人欲罢不能。不知过了多久,孙哲平才恋恋不舍地放开他,用手指摩挲着他亮亮的两片粉嫩,坏坏地笑了笑:张佳乐,你真甜。下一秒,他的脸红得像熟透了的樱桃,埋在了孙哲平温暖的胸膛上。

孙哲平呵呵笑着,拍着他的后背,他听到孙哲平胸膛里震动的声音:张佳乐,我爱你。

于是他闷闷地回应了一句:我也是。

接着,另一个能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吻诞生了。


他在街角的一间超大店面前停下了脚步。

明亮的落地窗,橱窗里晶莹剔透的水晶和闪着光晕的银饰相映成辉,灿烂的颜色让人忍不住驻足。他推门而入。

里面一个三十左右的男人迎上前,才张口问他需要什么服务,却停住了。

端详了他半天,那人有些迟疑,“您,您是张佳乐先生?

“你认识我?”虽说被人认出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但他对眼前这人真的没什么印象。

“呵,张先生,看来您是贵人多忘事啊。您当初在我们店里订做过指环吧?和您一起来的还有一位先生,那时还是我帮您二位介绍的款式呢!”

豁然开朗,“啊,记起来了!你还在这里上班那!”

“瞧您说的,当时我是个小职员,现在可是经理了。好几年没有见到您了,那枚指环您没带着么?当时您和那位先生都非常喜欢呢!”

他尴尬地扯了扯嘴角。

有那么一阵,他总吵着要和孙哲平弄个情侣什么的。情侣装,太俗气;情侣项链,没创意;情侣眼镜,太明目张胆;情侣内裤,搞不好哪天就穿乱了……他和孙哲平抓着头发想了一个星期,某天孙哲平用亮亮的黑眼睛看着他:张佳乐,我们订做一对戒指,好不好?

那时张佳乐好像在喝果汁,于是下一秒,孙哲平洗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果汁澡。孙哲平一脸无辜地看着他,他忍着笑扔过一张纸巾:你知道戴戒指代表着什么么?

孙哲平点点头,“代表一生一世,代表你是我的人了,代表以后可以光明正大的和你一张床了,代表以后我可以吃到你做的早餐了,代表每天可以把你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了,代表,”孙哲平停了停,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最重要的,我和张佳乐,今后有家了,咱俩自己的家。”

记得自己很没出息的让眼泪就这么“啪嗒啪嗒”地落在孙哲平伸过来的手背上,接着那暖暖的怀抱将自己包围。就这样一辈子吧,多好,当时的他如是想。

于是,他们度过了一段真正如百花般美丽的时光。


时间是最难以捉摸的阴谋家,它可以有计划而又默默无声地改变很多东西。

比如说,爱情。

平凡而温暖的日子渐渐让他觉得无味。不是不好,只是觉得少了什么,也许是一点点刺激,也许是一点点改变。

于是有一天,他对孙哲平说:我想出去走走。

孙哲平“哦”了一声:你想去哪?我陪你。

他抿抿嘴唇: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就我一个人。

孙哲平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摸摸他的额头,好像在问:你说什么胡话呢?

 

他知道那不是心血来潮,更不是一时兴起。因此,几天后,他拖着行李箱,站在了机场大厅。

孙哲平又一次问了几天之内问了不下一百遍的问题:真的要走么?

他用拇指摸摸那英俊的脸庞,笑了笑:都到这了,还问啊?

孙哲平落寞的低下头,轻轻叹了口气:张佳乐,我哪里错了呢?那枚戒指,后天你就可以带上了……

心突然就那么疼了一下,但他及时制止了疼痛的蔓延,强大的抑制力让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通过安检入口时,他没有回头。因为刚刚离别的时候,孙哲平对他说了一句话:张佳乐,我会等你回来……

后面好像还有什么,他忘了,因为无关紧要。他知道,无论何时,他的孙哲平都会在原地,等待他的归期。

几年的时光,游遍了所有梦想的地方,那些光鲜灿烂、宏伟瑰丽,让他心潮澎湃。原来,世界可以如此让人瞠目,原来,生活可以如此让人沉沦,原来,自己可以如此毫无顾忌的享受每一天。

时间就这么在他的眼前飘过,在他的身边掠过,在他脚下跳过。直到有一天,他站在异乡的街道上,忽然没有了方向。

那是一条刚刚被春雨淋湿的路,两旁橙色的灯光温柔地洒下来,顺着蜿蜒的街道,在远处天地相接的地方,形成了一片模糊不清的光晕。街边是各式各样的小店,蛋糕烘烤的奶香,花店浓郁的芬芳,伴着凉凉的带有泥土芬芳的风来到他面前。

这种场景似曾相识,他低下头,努力地追寻着记忆的来源。

潮湿的地面上,两个互相依偎的身影。一个人将头依偎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而另一个人把手环在了旁边人的腰上。

“我说你别把重量都压我身上好吧?刚吃了个提拉米苏就沉成这样,以后怎么养你?”他惊异地抬头,顺着声音向身后寻去。

空荡荡的街道,什么都没有,只散发着透骨的冰冷。

苦涩地扯了扯嘴角,他垂下眼帘。地上只印着一个人的影子,那轮廓,被孤零零的气氛勾画得再清晰不过。

忽然眼睛里盛满了湿湿的东西。扬起头,可凉凉的感觉还是顺着脸颊一直下落,直到他白皙的脖颈。

有多久没有想起那个人了?他说不清楚。

离开后的最初几个月,他隔三差五的往回寄明信片,没事儿还弄个小包裹,塞进去点儿好吃的好玩儿的。孙哲平摸不准他的行踪,只能打电话嘘寒问暖。可怜了每个月的工资全部铺了电话线。

后来,寄信的频率少了,一周一次,两周一次,一月一次,两月一次……以至于最后一次两个人联络是什么时候,他已想不起来。

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孙哲平最后寄来的一张明信片上,写着一个新地址,告诉自己,这是他的新家;他还记得机场送别时孙哲平的那句话:张佳乐,我会等你回来。

几年的旅途,他一直都很惬意,虽然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对劲,但每天的新鲜感让他没有闲暇去思考。可这种感觉在最近越来越强烈,甚至达到了无法抑制的程度。他曾在深夜无眠时考虑过,但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今天,看着地上那个清晰的影子,他突然明白了。那怪异感觉的来源,只有两个字:孤独。

是的,无论走到哪里,无论看到多么慑人心房的奇景,欣赏的,只有他一个人。没有人在震耳欲聋飞流而下的瀑布前和他一起大声呼喊,没有人在潺潺的溪水上牵着他的手一起蹦跳着向前,没有人在沙滩上环着他的肩膀和他一起静静聆听大海的低沉歌唱,没有人……

擦擦潮湿的眼角,他开始狂乱的翻着旅行包,急促的呼吸中带着哭腔。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长出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行李的最底层,露出了一张皱皱的写着地址的明信片。

还好,它在。

他毅然结束了旅程,订下机票。

于是在转天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踏进了胖嘟嘟老板娘的烧烤店。

 

“先生,您还需要订做指环么?”

他的思绪被拉了回来,“哦,现在不用。……我想看看当年的那一款的样式。”

“呵,您忘了?那指环的款式最终是和您一起来的那位先生设计的。谁想再订做都是不可能的了!这个设计真是经典,到现在那张放大的海报还是我们宣传的主力军呢!”

他没有再听下去,也没有去欣赏那张海报,只是急匆匆地走出了店铺。

他想见到孙哲平。

现在。

离开的时间不短,但是这座城市每一条街道的名称和位置竟然可以一一回忆起来,他不禁暗暗佩服了自己一下,脚步也轻盈起来。

终于,他来到了那个地方。昔日的居民楼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富人区。精心设计的二层小楼错落有致地镶嵌在翠绿的草坪上,欧式磨砂灯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色雾气。

他露出一丝温馨的笑容。

孙哲平和他多次讨论过未来两个人的家的样子。那时俩人还在为百花每天的事务忙到打后脑勺,但每天总会腾出一个小时,在纸上写写画画。现在想想,他很惊叹于自己的吹毛求疵和孙哲平的有求必应。他就那么一天天地看着阳台上的设计稿纸从一张变成十张,几十张。有一天,他抬头仰视着摇摇欲坠的比自己高了将近一头的纸堆,心里暗念:这得浪费多少资源啊!

直到有一天,张佳乐看到孙哲平的书桌上放着一副超大别墅设计图。他张大着嘴,一步一步蹭到跟前,隔着薄薄的纸张,细细地摩挲着着纸面上炭笔描绘出的深深浅浅的纹路。是他喜欢的跃层式结构,是他钟爱的转式回廊,是他一看到新楼盘就赖着不走非要进去体验一把的超大面积的草坪露台。

轻轻地将脸贴在纸张上,暖暖的,他闭上眼睛。

耳后一阵温热,他舒心地微笑着将自己靠向那温暖的怀抱。

“喜欢么?”身后的人捣乱地向他耳朵里吹气。

“恩,”握住环抱着自己的手,摩挲着,“背着我赶工呢是不是?怪不得这两天一直都是熊猫眼,”他转过身心疼地抚摸着孙哲平下眼睑微微的黑色,“以后再也不许这样了,否则绝不饶你。”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经常对着那张图纸发呆,有时候还会不经意地吃吃笑出声来。每到这时,孙哲平会从不知道什么地方窜出来,挡住那张纸,喊着:不要再看了不要再看了!张佳乐你要看看我,看看我!那样子就像吃了醋的小媳妇。

 

一阵冷风忽吹过,他打了个寒颤,才发现自己在这片住宅区前站了不知多久。他咬了咬嘴唇,放眼望去。

孙哲平,现在的我,仍然坚信自己与你能够心有灵犀。

事实证明,他是正确的。因为当他凭着灵感和记忆中的设计图在一座跃层式别墅前驻足时,他看到了清清楚楚的门牌号——和孙哲平明信片上的地址完全一样。

呵,我们就是有着如此的默契,他一边的嘴角坏坏地上扬,仿佛自己是一场战役的胜利者。

深吸一口气,他敲敲房门,然后向后退了一步,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襟,抿抿嘴唇,等待着。

门开的一瞬,他的心都要蹦出来了似的。那个记忆中的男人,曾经给过他无限温柔的男人,那个曾让他泪眼婆娑的男人,那个答应他在原地等他的男人,就那么站在自己眼前。

身后白柔柔灯光洒下来,男人的脸,还如几年前般俊朗,身穿着居家服装,头发有些蓬蓬的,但还是那么有型。张佳乐呆呆地看着孙哲平,就像看着降临凡世的天使。

时间在他们面前静静地流淌,无声却美丽。

“欢迎回家,乐乐。”

有什么东西轻打着玻璃窗,他抬起头。

哦,外面,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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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别墅的二层阁楼。

屋里静悄悄的,忽然门“吱呀”一声,一个男人从外面探进半个身子。他轻轻走进来,环视了一周,走到一只陈放在桌子上古香古色的木质盒子前。盒盖上精美的雕花间落满了灰尘。男人用一块白色的布仔仔细细地将盒子擦干净,拿着走到阁楼小床旁的沙发前坐下。

暖暖的阳光从窗外轻盈地洒下来,映在男人俊朗的脸上,也映在他手中一把金色的小钥匙上。他将钥匙插进木盒子正中的小孔内,轻轻转动。

盒盖轻起,里面有两只银色的指环,闪着微弱的光。

两只指环上,刻着相同的图案,那是两只端着酒杯缠绕在一起的手臂。

男人静静地端详着,眼睛里透着一丝柔和,直到窗外的光辉渐渐被夜幕掩盖。

“大孙,这是我们曾经断掉的那个点,现在,还是连接起来吧。”

“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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